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章程

    《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报》是由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主办的,以反映学校教学和科研成果、促进与外校交流为主的学术性、综合性、公开性理论刊物,设有人文与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、高职教育研究、港航管理与港口工程、教学改革、德育导航等栏目,是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的主要园地。为加强对学报的管理,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,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,促进学报的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章程。

一、学报的宗旨

第一条,学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贯彻为国民经济服务,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普及与提高相结合,“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”的方针。

第二条,学报主要刊登教学科研、最新学术动态等方面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。

第三条,学报以社会效益为首位,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。

二、编委会工作条例

第四条,学报设立编辑委员会(简称编委会),研究学报的办刊方向、编辑出版方针等。

第五条,编委会设主任1名,由院长担任,副主任2名, 委员数人,聘请各学科有一定专长的专家和教师组成。

第六条,编委会职责:

1、         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的方针、政策和法令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 审订学报编辑方针和办刊宗旨以及编辑部的编辑出版计划。

3、          定期检查指导编辑部的工作。

4、          定期召开编委会会议,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,研究解决编辑部和委员们提出的有关编辑出版问题,审订学报编辑排版、印刷质量和出版发行中的问题。

第七条,主任委员职责:

1、          主任委员负责编委会的全面工作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 主持召开编委会会议、研究解决编辑部工作中的问题及编辑出版中的重要事宜。

3、          审订稿件。

第八条,编委会任期和全体会议:

1、          编委会每届任期为两年,可连聘连任,如有工作变动,可临时调整或增补成员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 每学期召开两次编委会全体会议,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。

三、编辑部职责

第九条,编辑部在编委会领导与监督下工作。学报实行主编负责制。编辑部设主编1人,副主编2人,编辑数人。

第十条,编辑部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,负责学报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等日常工作。

第十一条,了解各专业学科现状、发展趋势及本校科研规划,制定每期编辑出版计划。

第十二条,开拓稿源,认真组稿,及时刊登有探索性、导向性、创造性、反映本校科研成果的论文。

第十三条,办理稿件接收、登记、传送、送审等手续。

第十四条,组织领导学报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、订阅等工作,建立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。

第十五条,负责拟定编辑部人员的学习培养计划。

第十六条,联系编委、作者、读者、印刷单位等,收集意见和建议,总结经验教训,定期向编委会主任委员和编委会汇报工作。

第十七条,认真执行编委会的决定,负责筹备编委会工作会议,向编委会提出工作议题。

第十八条,管理好经费,负责支付出版印刷费、审稿费及稿酬等。

第十九条,遵守科技保密规则,严防失密和丢失稿件。

四、编辑部主任职责

第二十条,编辑部实行主编负责制,副主任负责编辑部的全面管理工作。

第二十一条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、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,定期检查执行情况,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。

第二十二条,主持制订编辑计划并组织实施,检查编辑出版、发行工作执行情况,拟定有关规章制度。

第二十三条,掌握编辑方针、政策,负责稿件的全面检查,主持编辑部定稿会议,研究确定刊登的稿件。

第二十四条,指导和组织编辑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,有计划地提高编辑人员地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。

第二十五条,对编辑部人员负责考勤、考绩,为奖惩提供依据。

第二十六条,负责编委会定期会议的筹备工作,草拟议题,汇报工作,并提出会后工作意见。

第二十七条,计划学报经费的开支,检查物品使用保管情况,审批报销款项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报编辑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O五年二月二十八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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