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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章程
《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报》是由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主办的,以反映学校教学和科研成果、促进与外校交流为主的学术性、综合性、公开性理论刊物,设有人文与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、高职教育研究、港航管理与港口工程、教学改革、德育导航等栏目,是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的主要园地。为加强对学报的管理,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,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,促进学报的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章程。
一、学报的宗旨
第一条, 学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贯彻为国民经济服务,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普及与提高相结合,“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”的方针。
第二条, 学报主要刊登教学科研、最新学术动态等方面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。
第三条, 学报以社会效益为首位,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。
二、编委会工作条例
第四条, 学报设立编辑委员会(简称编委会),研究学报的办刊方向、编辑出版方针等。
第五条, 编委会设主任1名,由院长担任,副主任2名, 委员数人,聘请各学科有一定专长的专家和教师组成。
第六条, 编委会职责:
1、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的方针、政策和法令。
2、 审订学报编辑方针和办刊宗旨以及编辑部的编辑出版计划。
3、 定期检查指导编辑部的工作。
4、 定期召开编委会会议,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,研究解决编辑部和委员们提出的有关编辑出版问题,审订学报编辑排版、印刷质量和出版发行中的问题。
第七条, 主任委员职责:
1、 主任委员负责编委会的全面工作。
2、 主持召开编委会会议、研究解决编辑部工作中的问题及编辑出版中的重要事宜。
3、 审订稿件。
第八条, 编委会任期和全体会议:
1、 编委会每届任期为两年,可连聘连任,如有工作变动,可临时调整或增补成员。
2、 每学期召开两次编委会全体会议,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。
三、编辑部职责
第九条,编辑部在编委会领导与监督下工作。学报实行主编负责制。编辑部设主编1人,副主编2人,编辑数人。
第十条,编辑部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,负责学报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等日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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