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须知 一、考场 每个考场外待测人员不得超过3名,其余人员在候测室准备。考场的工作人员负责提醒和引导受测人,保证按时到达考场。每个考场要有一份提前写清楚的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表》,每位测试员根据登记表,提前在《普通话水平测试表》上填写好受测人姓名,为测试做好准备。 二、测试 1.
测试员要提前领取试题、录音笔,并检查电源和录音效果。 2.
测试开始,应试人须凭《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》应考,测试员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测试。 3.
测试过程中,测试员要妥善保管相关测试资料,测试结束后一并交给负责人。 4.
应试人录音时必须首先报出班级、姓名、题号和测试内容。要求声音清晰,音量适中。 5.
测试员要在《普通话水平测试表》和《普通话水平登记表》上签名并填写日期。 6.
《普通话水平登记表》应按要求填写,并由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签字盖章。 7.
填写测试情况记录表。 三、复审 1.
测试过程中,发现一级乙等及时登记,并填写“一乙复审录音单”,在指定的时间重新录音,然后组织测试员集体审核,再报省语委办复审。 2.
复审时应填写《复审记录表》。 四、证书 1.
测试工作结束后的20天之内,由测试站集中填写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》,并加盖测试站钢印和测试站条形章,报送山东省普语委办验证盖章。 2.
证书由应试人员所在部门或班级统一到测试站领取。 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二○○四年五月二十日 |